种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核心性产业。随着气候变化加剧、地缘政治冲突增多以及国际贸易格局的重构,世界粮食产供体系面临多重外生冲击,国际种业市场正进入结构性调整与深度转型阶段。
鉴于种业科技创新与市场扩张具有显著的“报酬递增”特征,即初始优势更易转化为长期优势,²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大对种业的政策介入与国际布局,以抢占这一战略制高点,在此过程中,美国长期以来的种业优势得以进一步凸显。
近年来,美国政府一方面通过资金、技术与制度建设巩固本国种业实力,另一方面以安全化叙事与规则工具打压中国种业发展,并与盟伴联动强化美国在全球种业价值链中的主导地位,力图塑造更具排他性的种业国际竞争格局。
在对华竞争已经成为美国基本国策的背景下,美国政府将在农业和种业方面的对华竞争视为其战略的重要一环。美国通过各种手段加大了对华竞争和打压力度,对中国种业发展带来了明显的冲击。本文拟就美国在种业领域对华竞争的现实背景、战略举措和综合影响进行系统分析。
一、 美国对华种业竞争的现实背景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近年来,世界粮食安全形势持续恶化,种业对国家发展的战略价值进一步凸显,也成为大国科技与产业竞争的主要“赛道”之一。中国依托政策投入与技术迭代加速追赶,在生物育种、种质资源利用等环节不断取得突破。美国认为这对其在种业价值链中的长期主导地位构成挑战,并因此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焦虑和不安。
(一)种业逐步成为大国竞争的重要领域
所谓战略性产业,是指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和战略利益,并在大国竞争及国家安全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产业部门。除产业本身能够产生高附加值外,战略性产业往往还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³在此意义上,种业作为农业体系中的“源头性”战略产业,早已超出一般农业生产投入品的范畴,并逐步成为大国竞争的重要领域。⁴
第一,种业自身战略价值是大国加紧布局的根源。种子处于粮食生产链条最上游,可替代性低,易形成路径依赖。如果某一国家在核心品种、专利技术或种质资源上形成外部依赖,那么一旦出口限制、技术封锁及地缘冲突等扰动因素出现,该国粮食生产便会面临巨大风险,最终使农业风险外溢为政治稳定与社会治理压力,挤压国家的政策回旋空间。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视角来看,这一风险并非仅由市场波动触发,更与权力的结构性分布密切相关。随着现代种业竞争由“效率竞争”转向“制度竞争”,育种平台、知识产权、标准认证以及与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合规体系,正逐步固化为可被战略化运用的制度性壁垒。占据规则制定与标准主导权优势的国家及其跨国企业,能够通过技术专利权抬升他国种业研发成本,并借助认证、监管与合规审计塑造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将技术和制度优势转换为结构性权力,长期影响他国种业供应链运行。由此,种源的可获得性与可控性不仅关乎农业投入品供给,更决定着国家安全的战略自主、风险韧性及其在国际谈判中的议价能力。
第二,大国加紧布局催生“基因地缘”竞争。当前大国围绕基因编辑作物的国际标准、专利保护与跨境监管规则展开激烈博弈,“基因地缘”已成为新型战略竞争场域。具体来看,其一,主要大国不断加大国家战略规划布局。2024年,美国农业部专门出台“种业竞争框架”(Seed Competition framework),强调加强种质资源收集,旨在实现种子系统的多样性、竞争力和韧性。⁵中国于2021年出台《种业振兴行动方案》,2025年发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强调要确保种业自主可控、加快技术突围。日本立足本国种业技术基础,持续推进海外育种,跻身种业强国行列。2021年,日本修订《种苗法》,强调严格推进品种保护。⁶德国是全球种业领先者,已建成由《种子法》《种子贸易法》《植物品种保护法》《种子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成的种业法律体系。⁷2024年,德国联邦政府政策咨询机构“未来农业委员会”发布报告,明确将植物育种定位为农业转型的战略工具。⁸其二,大国持续加大对种业的财政投入。欧盟依托“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计划进行制度化投入,总预算为955亿欧元,其中约90亿欧元投向“粮食、生物经济、自然资源、农业与环境”研究议程,为育种创新与农业可持续转型提供了持续的资金支持;⁹2025年,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大而美法案》,宣布为种业等农业科研提供16.08亿美元的资金支持;¹⁰德国联邦教育部于2023年推出“面向未来的气候适应型作物现代育种研究”资助项目,明确将基因组育种与基因编辑等现代育种工具纳入支持范围,投入资金达5000万欧元。¹¹
(二)美国在种业领域的对华竞争焦虑
尽管美国在全球种业体系中仍居领先地位,但其始终对潜在竞争者保持高度警惕。随着中国在种业尤其是育种领域不断取得技术和市场突破,美国的对华忧惧不断增大,因而持续升级其遏制举措,以尽可能延缓中国种业崛起进程。¹²
一方面,中国种业综合能力逐步提升,美国危机意识加深。在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国家巨额投资的加持下,中国种业正在快速追赶美国。其一,中国育种能力不断加强。近年来,中国聚焦精准设计育种、智能育种等技术并实现新突破,新一代生物技术的应用使中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升级。2025年,中国科学院发布“种子精准设计与创造”专项系列科研成果,创制出37个“一增二减”先导型种子品种,累计使用推广至1448万亩,实现全链条技术突破。¹³中国种业科技创新已整体进入世界第一方阵。中国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达14839件,授权5797件,连续8年居世界第一。¹⁴此外,中国种业企业的主体地位与竞争力持续增强。2021年至2024年,中国种业企业资产总额增长了1.27倍,一批龙头企业通过国际化布局,初步具备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¹⁵其二,中国参与种业国际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持续拓展。早在2017年,《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便将现代种业合作列为专项内容,鼓励各国加强种质资源交流与贸易便利化。¹⁶近年来,中国依托金砖合作、中非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框架,在种质资源交换、联合育种研发、良种示范推广等方面达成十余项合作共识,国际合作成效显著。美国关注到了中国种业的快速发展并将其视为安全威胁,2022年美国国会报告《中国在美国农业领域的利益》明确指出,“中国种业发展对美国的影响已由农业技术层面外溢至经济竞争力与国家安全维度,并将侵蚀美国企业的收益基础及其技术优势”。¹⁷
另一方面,中国打赢种业翻身仗的战略决心也加剧了美国的竞争焦虑。早在2021年,中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就提出,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确保种源安全。加强农业良种技术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¹⁸同年,《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出台,将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聚焦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五大行动。此后,种业议题频繁作为重点事项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十五五”规划等国家核心政策文件之中。这一系列政策规划反映出中国在种业领域谋求技术突破的坚定决心,美国由此也对自身种业的国际主导地位愈发焦虑。2025年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中国的生物技术战略正在发挥作用,其试图‘主导’全球生物技术产业,使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不得不依赖其所控制的渠道。这些依赖使美国在面对来自中国的施压时变得高度脆弱”。¹⁹
(三)中美种业发展模式差异加剧了美国的不安
从发展模式看,中美种业体系具有显著差异,这塑造了两国不同的种业资源配置逻辑与国际竞争行为。美国种业以私营跨国公司为主及公共研发为辅,以科迪华(Corteva)为代表的种业巨头在种子研发、品种商业化与全球布局上占据主导,成为美国控制全球种业市场的重要抓手;同时,美国农业科学研究院(ARS)、国家粮食与农业研究院(NIFA)等政府公共部门通过基础研究、种质资源保存与公共育种项目提供专业支撑,降低前沿探索的不确定性并形成可向产业端扩散的技术外溢,在市场化竞争与公共供给之间形成稳定分工。²⁰相较之下,中国种业发展更突出政府政策驱动与国有龙头企业牵引的特征:政府通过种业振兴计划强化财政投入、项目组织与要素集聚,引导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在并购整合、育种-繁育-推广一体化与产业链协同中承担“国家任务型”创新功能,推动关键环节补短板与规模化能力建设。
在监管取向上,美国更强调以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准入规则为核心的制度安排,通过强化权利边界、许可交易与合规体系来激励企业持续投入并维持技术扩散秩序;而中国更强调以国家战略目标牵引、以行政监管与全链条执法为核心的制度安排,通过将知识产权保护与种源质量提升嵌入全流程治理框架,叠加跨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技术化监管工具,以提高准入门槛与合规约束、强化对侵权与假劣行为的惩戒力度,从而在净化市场秩序的同时塑造对育种创新的制度性激励。²¹两种模式各有优劣,美国模式有利于在全球市场中以专利与标准体系实现利益最大化,形成“技术-市场-资本”循环,但也可能在高度集中与平台化条件下强化对农户与中小型育种企业的锁定效应。²²中国模式则有助于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在追赶阶段集中资源突破关键瓶颈、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与安全冗余,但在市场激励、国际化发展与规则嵌入方面仍需在安全约束与效率目标之间寻求更有效的制度平衡。因此,中国模式更易在美国叙事中被框定为国家政策推动的能力跃迁与“偏离”既有规则的竞争方式,进而放大美国对关键育种技术与知识产权外溢的安全焦虑,并外化为更趋强化的对华制约行动。
二、 美国对华种业竞争的战略规划与实施路径
作为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在种业领域已建立多项他国难以企及的优势,但这依然难掩其竞争焦虑。为服务于其大国竞争战略,美国立足自身产业优势,在对华种业竞争领域打出了“发展自身”和“制约对手”的组合拳。
(一)强化国内种业战略布局,扩大种业技术优势
第一,美国政府通过立法和政策确立种业发展的战略框架。作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美国将种业主导权视作其国家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持续完善相关政策与立法。美国早在1939年便推出了《联邦种子法》,对种子生产、包装和检验等作出了明确法律规定。²³另外,《植物保护法》和《植物专利法》等法律也围绕种子专利授权、进出口、销售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随着种子市场的发展,美国的政策法规也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近年来,中美战略博弈不断深入,尤其是中美在种业领域的实力差距不断缩小,美国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其种业优势地位,试图通过立法完善与政策优化,加快构建更加全面的种业发展战略体系。2018年,特朗普政府推动通过《农业改进法》,进一步完善了美国现代种业发展的制度基础。该法不仅致力于系统加强美国国内农业研究、种质资源保护与生物技术监管,还对美国与盟友间的政策协同作出制度安排,新增“支持开展国际协作,整合并撬动各方资源,推进美国在粮食与农业领域的优先利益与重点关切”等内容,助推美国与盟友在第三方市场联动、国际供应链对接、联合研发与创新、标准规则互认、国际议程设置等方面构建具有排他性的同盟协作机制。²⁴2019年,特朗普签署第13874号行政令《现代化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监管框架》,将“提高本国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接受度,打开并维持美国相关产品的海外市场”设定为核心目标,²⁵为其联合盟友挤压中国国际种业市场份额提供了政策支持。2020年,美国农业部对《联邦种子法》实施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种业的重要性,更新了种子命名、认证、检测等要求。²⁶2022年,拜登签署第14081号行政令《推进生物技术与生物制造》,要求统筹联邦研发投入、完善监管与标准体系并带动产业化能力建设,在更宏观的国家竞争叙事中强化农业生物技术的战略地位。²⁷为响应该行政命令,2024年5月,美国农业部、环境保护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生物技术联合监管计划,主要包括五个领域:改良植物,改良动物,改良微生物,人类药物、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交叉问题。²⁸特朗普二次执政后,美国政府加大了对种业国际交流的监管和审查。2025年美国政府发布《国家农场安全行动计划》(National Farm Security Action Plan),提出“保护农业科研成果,阻断敏感技术外流,强制披露涉外合同”,其政策指向育种研发与种业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与技术安全防护。²⁹
第二,美国采取“全政府-全社会”模式提升种业综合实力。“全政府”模式致力于解决不同部门和决策主体之间的分工障碍和矛盾,充分发挥各方专长,统筹协调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推动知识投入与信息交流,³⁰从而为种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近年来,美国各联邦机构及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风险防控、人才培养等方面逐渐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统筹资源,助推种业快速发展。例如,在《农业改进法》的要求下,美国农业部以国家植物种质资源体系(NPGS)为核心,统筹推进植物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与共享,建成全球规模最大、体系最完善的国家级作物种质资源平台,并通过国家遗传资源咨询委员会(NGRAC)等机构,强化同商务部、内政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以及地方治理主体等跨部门协作与多元利益相关方的统筹协调。³¹美国内政部土地管理局(BLM)联合12个联邦机构启动实施“国家种子战略”,旨在促进联邦政府、地方政府以及私营部门在本土种子研发、储备与应用上的协作,强化生态修复与种子供给之间的政策联动。³²2025年9月,美国农业部与司法部签署《农业投入品竞争协作备忘录》,将“种子”等关键投入品纳入联动范围,强调以有效反垄断执法促进竞争、降低投入品成本波动给农户带来的负担。
全社会模式强调将市场与社会力量以“全社会”方式纳入共治,形成持续性政策合力。在此框架下,农业利益集团既是美国种业政策的“推动者”,也是制度化政策网络中的“共同生产者”,它们将产业诉求嵌入国家治理过程,通过选票杠杆、跨党派游说、技术性谈判与舆论动员等方式,试图强化促进种业发展相关行动的资源动员能力与政策可执行性。³³例如,美国种子贸易协会(ASTA),以优先事项简报的形式向国会提交资金与政策主张,要求新版《农业法案》加大对科研计划与公共育种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³⁴此外,美国种业巨头也是美国政府推进对华种业竞争的重要抓手。例如,美国孟山都公司(2018年被德国拜耳收购)是最早进入中国种业市场的跨国巨头之一,其以合资布局、技术输出、品种推广切入,通过低价试种、捆绑农药化肥、技术服务等方式快速渗透,给当时中国种业带来技术冲击、市场竞争、种质与专利争议。³⁵尽管近年来中国种业市场监管制度日益完善,但在先发优势加持下的美国种业巨头依然会在美国对华种业竞争中发挥较大作用。
第三,美国高度重视种业公共投资,积极吸引和培养高端育种人才。一方面,在资金调配上,美国国会通过一系列立法不断为种业竞争战略的实施注入更多资金。2021年5月,美国参议院通过《无尽前沿法案》(Endless Frontier Act),聚焦生物技术、基因组学与合成生物学等十大关键技术领域,提出将在之后5年内拨款1100多亿美元用于技术研究,涵盖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商业化运作和教育培训计划等多个方面,对分子育种、基因编辑育种等农业育种领域提供了重要的技术路线支持,旨在应对中国“不断攀升的竞争挑战”。³⁶此外,美国农业部农业科学研究院(ARS)用于作物改良、遗传资源与育种关键技术的资金拨款,由2019财年的16.845亿美元增至2025财年的17.881亿美元。作为联邦农业科研与教育推广体系的枢纽,国家粮食与农业研究院得到的预算拨款由2019财年的14.713亿美元提高至2025财年的16.788亿美元,增长了14.1%,旨在强化对高校与产业端育种科研、教育培训与推广网络的制度性支撑。³⁷这一系列的财政拨款为美国开展种业竞争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美国还高度重视农业科技与种业创新人才供给,以巩固美国在全球种业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例如,2020年,美国农业部发布的《植物育种路线图》(Plant Breeding Roadmap),强调要将数据分析、建模等能力纳入育种教育与训练的关键技能清单,为高校课程与人才培养提供指南。³⁸
(二)深化盟友间种业合作,打造种业遏华“小圈子”
美国对华种业竞争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打造种业“小圈子”。美国认为必须依赖盟友间合作才能有效钳制中国种业发展,将中国排除在国际种业先进技术体系之外,以维护自身种业霸权。
一方面,美国与其盟友签订政府间种业合作协议,构建对华种业竞争的“小圈子”。其一,美国倾向于借助与其盟友及友好国家开展合作,以巩固自身产业优势。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种子计划”为例,美国凭借资金、技术优势在其中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通过该项目与57个国家开展协作,在工作组与年度会议中参与规则讨论与表决,推动相关规则调整符合美国种子生产者的利益;同时,美国与成员国共同采用统一品种认证与标签体系,服务跨境制繁种与种子贸易便利化。该项目已成为美国及其盟友的重要制度工具,它依托认证流程、监管能力要求与合规规则体系建立起制度门槛,并由此产生排他性小多边集团,而中国不仅难以加入,甚至向该计划的成员国区域出口种子产品都会面临掣肘。例如,中国杂交稻种子虽在非洲具备较高接受度,但因缺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种子计划”认证,在进入南非、摩洛哥等已与该认证体系对接的市场时仍面临较大障碍。³⁹其二,美国积极在多边合作框架中纳入种业科技合作议题,拓展与盟友间战略合作,遏制中国的种业布局与研发速度。由美国、日本、印度和澳大利亚组成的“四方安全对话”机制已成为美国与日、印、澳进行生物育种技术合作的重点渠道。2024年四方领导人会议提出“生物探索倡议”(BioExplore Initiative),强调以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跨国生物生态系统研究与数据分析,并将“培育更具韧性的作物品种”作为重点应用方向。⁴⁰其三,美国还联合盟友不断强化在全球性标准组织中的主导力,加大在技术标准、规则制定和农业外交等方面对中国的制衡。例如,美国联合其盟友在《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ITPGRFA)框架下建立了高度主导权,掌控多边种质资源共享体系,合法低成本获取全球核心作物种质资源,强化自身种业技术、基因专利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主导权,同时利用中国尚未加入该条约的现状,在种质资源交换、基因数据共享、国际规则话语权等方面对中国设置标准与技术壁垒,限制中国获取关键育种资源、压缩中国种业国际合作空间。⁴¹在美国大幅削减国际组织支持资金的背景下,2026年2月18日,特朗普政府宣布向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增资4000万美元,该中心隶属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主要从事玉米、小麦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新品种培育及可持续农业系统研究,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美国及其盟友在国际种业创新领域的主导权,并压制中国的影响力。⁴²
另一方面,美国及其盟友在种业领域形成了“公共部门支撑-私营部门嵌入”的合作模式。此模式的核心在于以制度化人才流动与联合研发为牵引,将科研协作、能力建设与产业网络纳入同一合作链条,促进育种技术扩散与种业体系建设。美国《2021年战略竞争法》(Strategic Competition Act of 2021)明确指出,美国要在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半导体等8个关键技术领域与盟友增进交流及合作。⁴³具体而言,在公共部门层面,美国农业部对外农业服务局(FAS)与伙伴国科研机构与监管部门对接,通过访问学者项目与专题培训等路径推进种业国际交流合作。以美国至今已实施20余年的博劳格学者项目(Borlaug Fellowship Program)为例,其以“导师制+驻留培训”为主要组织形式,吸引合作伙伴国家的研究人员与政策制定者参与,围绕植物育种、粮食安全等议题开展联合研究与能力建设。⁴⁴同时,私营部门也在积极参加种业国际合作。美国种业巨头企业通过对企业合作伙伴或科研院校等群体开放自身种业科研平台,致力于打造自己控制下的国际化种业研发生态系统,此举有利于拓展其商业布局,实现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亦可加速最新种业研发成果的商业化推广应用。以美国当今最大的种业公司科迪华为例,它以“开放创新”平台(Open Innovation)面向全球科研机构与初创团队开放合作议题与研发协同入口,并依托企业资源与转化通道强化种业创新跨国联结。该网络已在全球范围覆盖70余所高校并举办了上百场科研活动,形成了稳定的育种交流国际共同体,将学术社群、创新主体与产业链深度捆绑。⁴⁵值得一提的是,受美国种业安全化政策的影响,美国种业企业在对华立场上更多采取收缩敏感合作的策略,以规避安全风险。
(三)通过技术封锁阻滞中国种业发展
美国通过强化关键技术与设备出口管制、合作准入与合规限制等措施,限制中国获取种子研发所需核心硬件与软件技术的渠道和空间。
第一,强化对华种业全链条管制。美国在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等领域对华采取诸多限制措施。在制度层面,《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of 2018)第1758条以国家安全为依据,授权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对“新兴与基础技术”进行出口管制,并将生物技术纳入重点关注范围,使对华管控能够以清单化、条目化方式持续推进。⁴⁶此后,美国围绕生物技术链条及其关键环节陆续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管制安排,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展至其他相关领域。美国以依据《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FIRRMA)调整优化后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体系为枢纽,将安全审查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对涉华农业并购、敏感技术转让、农业用地所有权及军事设施周边不动产等施加更严格的合规要求,通常伴随强制性信息披露、风险评估等要求,从而显著提高了相关交易的违规风险与不确定性。⁴⁷2023年,美国阿肯色州要求中资背景的先正达公司在两年内剥离其在该州持有的耕地资产,凸显了美国对涉华种质资源与农业资产的安全审查正由联邦层面的制度安排延伸至地方层面的强制性处置机制。⁴⁸
第二,收紧中美种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渠道。为避免中国获得前沿育种教育与研发资源,美国国务院与其他行政部门一道,以“国家安全”为由为中美种业交流设置了颇多障碍,试图阻断种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合法途径。其一,减少人员流动。特朗普第一任内,美国国务院曾限制对中国赴美留学生、访问学者的签证发放,尤其是将某些自然科学和技术专业的中国留学生的签证时限缩减至1年,并对其采取更加严苛的审查。⁴⁹特朗普第二任期继续延续并升级了此前的政策主张。2025年5月,美国国务院公开宣布将对部分中国学生签证采取更为强硬的撤销与强化审查措施。⁵⁰其二,将高校科研合作“泛安全化”。部分大学和科研机构在美国对华种业竞争战略执行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们不仅是美国种业研发的主导力量,也成为限制中美种业交流合作的主要执行者。例如,美国佛罗里达大学以“科研安全合规”为由开展密集排查,并于2024年终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多家中国机构的农业科研合作项目,而育种技术正是其中的重点内容。⁵¹上述行动以“中国威胁”叙事为美国对华遏制背书,服务于美国塑造全球种业技术格局与巩固自身优势地位的目标。
第三,借助非政府组织扩散中国种业负面叙事。非政府组织是美国实施对外战略的主要工具之一。近年来,非政府组织逐渐成为美国对华种业竞争政策的新型主体。美国农业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如农场行动(Farm Action)组织、美国种子贸易协会、美国全国谷物饲料协会等,通过发布研究报告、推文宣传、国际会议发言等方式引导国际舆论,试图损害中国种业的行业形象,恶化其进行投资与贸易的国际市场环境,打压相关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由于其公益性背景,这些非政府组织虽然在国际制度方面无法直接干预中国参与种质资源领域的竞争,但却常常在舆论方面炮制事关中国种业的负面舆情,并借助国际组织程序推动其议题进入国际议程,依托国际法或合规工具对中国构成行业约束。例如,2023年,农场行动组织发布声明指责中化先正达对性状、种质资源、数据平台等关键资产的“集中控制”风险,并主张采取更强的反垄断与监管行动。⁵²此外,有些非政府组织还得到了美国政府的资金支持。美国《2021年战略竞争法》第131条提出的对抗中国的措施主要包括:2022年至2026年的每个财政年度,授权向“对抗中国影响基金”(Countering Chinese Influence Fund)拨款3亿美元,以对抗中国在全球的影响,而抹黑中国重点产业是其主要任务之一。⁵³
三、 美国对华种业竞争的复合影响
中美种业竞争的权力博弈涉及技术、安全和经济等多个维度。鉴于美国在全球种业格局中占据关键位置,其对华竞争政策会对种业技术发展与产业合作带来深远影响。
(一)对中国:阻碍发展,倒逼崛起
短期来看,美国遏制阻碍了中国种业正常发展。尽管《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中国种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相较于美国,中国种业的国际化进程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在生物技术、育种工程、关键仪器设备等方面距离美国仍有一定差距。中国要实现种业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目标,仍受到种质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弱、种业企业竞争力不强、国际话语权与定价权缺失、国际市场占有率不足等现实约束。尤其是中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在获取优异种质资源和专利技术许可等方面面临严重掣肘。而作物育种环节中最常见的“卡脖子”因素正是优异种质资源和专利技术,因为新品种培育既需要优异种质材料,又必须获得相关技术专利的许可或转让。美国种业企业凭借大量投入,广泛收集并改良全球种质资源,对许多关键种源及育种方法提交专利申请,由于美国布局较早,积累了更大的先发优势,进而可以从源头上限制中国科研机构和企业获取高价值种质和前沿育种技术的途径。美国2024年发布《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强调生物技术的限制内容主要包括核酸和蛋白质合成、生物信息学和功能表型分析工具、多细胞系统工程、病毒和病毒输送系统工程、生物制造和生物加工技术等内容,核心就是要在底层技术方面对竞争对手实施限制,削减对方种业的潜在能力。⁵⁴多份相关政策文本直接将此类竞争矛头指向中国。⁵⁵此举不仅加大了中国种业研发成本、延长了研发周期,也影响到基础研究进度与农作物品种推广效率。面对愈发激烈的种业国际竞争格局,中国在育种资源获取、国际项目参与及科研技术交流等方面遭遇严重壁垒,种子研发创新生态面临更大挑战。
但长期而言,美国的遏制正倒逼中国种业加快自主创新。针对美国的技术封锁,中国种业企业和研究机构不断加快研发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国产化替代进程。中国政府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和技术研发支持积极推动本国种业加速发展。“十四五”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累计投入超1200亿元贷款和基金支持种业发展,重点服务种业园区、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⁵⁶过去5年,随着中国种业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布局能力增强,中国种子自给率获得提升。2025年,中国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95%以上,⁵⁷其中玉米自主选育品种面积从2020年的91%提高到目前的94%,蔬菜从87%提高到91%。国家级种业基地供种保障率达到80%,相较于2020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⁵⁸同时,种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日益完善,企业牵头科技攻关任务占比超过6成,农作物阵型企业研发投入比2020年增加了一倍。全球种业十强企业由1家增至2家,先正达和隆平高科两家中国种业公司分列全球种业十强第3位和第8位。同时,峪口禽业成为世界最大蛋鸡制种企业,海大集团水产种苗年销量全球第一。⁵⁹可以说,中国海外种源依赖度正逐步降低,美国的遏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倒逼着中国种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内生性整合。然而,“倒逼效应”只能抵消部分外部遏制压力,中国在关键育种工具链及上游投入品国产替代方面仍存在时滞与成本约束。此外,不同作物及畜禽、水产领域的技术与产业基础差异,使自给率提升在结构上呈现出不均衡状态,薄弱环节仍可能累积为风险点,对此还需予以高度重视。
(二)对美国:国内赢得支持,海外面临限制
一方面,美国种业政策受到国内多方支持而得以强化发展动能。多元主体在政治支持、知识供给、实施方案等层面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一,农民及农业利益集团依托国会听证、选区政治与行业协商等制度化渠道,将稳产增效、抗风险与成本控制等诉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公共议题,持续推动种业议题稳定进入农业立法与政策议程,为强化种业政策提供了政治基础。美国农民在大选中的投票选择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政府农业政策取向的政治性授权与行动支持。在2024年美国大选中,有超过97%的农业县将选票投给特朗普,这种高度集中的支持结构,为包括种业在内的农业政策提供了有力的社会基础与政治可行性。⁶⁰其二,美国种业巨头公司也积极为政府政策提供议题输入、证据供给与执行方案,促进政府政策落地。例如,在2025年众议院相关听证中,科迪华公司代表强调在政府支持下提升种业创新与竞争能力的必要性,这类公开表态为政府继续配置资源、优化监管框架提供了支撑性政策叙事。⁶¹其三,大学、科研机构等知识共同体通过研发创新、风险评估、知识供给等行动,持续助力政府在品种审定、生物安全与环境合规等领域推进政策实施。
另一方面,美国种业政策也会阻碍其自身种业发展。其一,“美国优先”理念降低其国际可信度。特朗普政府秉持“美国优先”理念,在种业对外合作中往往出于强烈的地缘政治目的植入“毒丸条款”,⁶²特别是要求合作国限制中国资本进入其种业市场、遵循美国的种业标准、接受美国监管。这些要求常使合作国政府与企业顾虑美国政策的不确定性,从而削弱了特朗普政府的国际可信度。⁶³其二,美国与盟友种业合作的“结构性张力”凸显。尽管美国试图借助同盟协作搭建对华种业“包围圈”,但美国与其盟友在种业领域本身亦存在竞争关系,因而在合作中保持审慎与保留,呈现出明显的防范性与选择性开放倾向,客观上限制了盟友间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例如,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司曾对德国拜耳公司收购美国孟山都公司这一交易实施了高强度审查,并以竞争损害为由要求拜耳公司进行约90亿美元规模的相关研发资产剥离,作为交易获批的前置条件。⁶⁴此外,随着美国对盟友采取无差别关税政策、在格陵兰岛问题上“背刺”欧洲,美国盟友在对华种业封锁上的立场能否与美保持一致仍存变数。其三,政府政策会影响美国种企的海外业务。针对技术专利、育种设备、种质资源的出口限制与海外合作限制可能将美国公司与全球市场隔离开来,阻碍其优势产品对外出口。由于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种子市场,限制种业技术及服务对华出口将给美国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例如,2025年,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出台针对部分高端生物数据采集设备的新增出口管制,明确该类设备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目的地出口面临更严格的许可要求,政策公布后,美国多家生命科学设备企业股价纷纷下跌,企业营收面临下行风险。⁶⁵其四,保守主义政策导致美国种业人才流失。随着美国政治的日趋保守化,特别是美国政府对中美技术交流的限制和对华裔科学家的“不信任”,这些科研人员或将离开美国,导致美国育种人才供给不足,提高自身种业研发成本,部分种业科研项目被迫搁置。例如,2025年,受特朗普政府“国家安全审查”政策影响,美国农业部农业科学研究院(ARS)共流失约1200名农业研究人员(含中国籍科研人员),占其2024年员工总数的17%,此举导致美国部分种业科研工作被迫暂停。⁶⁶
(三)对世界:冲击国际合作,削弱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效能
在全球层面,美国在种业领域的“去全球化”举措或将引发全球种业出现阵营化和碎片化趋势,对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带来挑战。其一,冲击全球种业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美国不断强化本土种业产业补贴、审查与“友岸化”(Friend-shoring)导向,将引发他国对种源安全与种业主权的恐慌,促使各国在育种研发、制种繁育与种子贸易等环节强化自主可控力度,此举将加剧产业链回流与制度碎片化。同时,出口限制、投资审查与排他性合作框架会抑制跨国贸易与资本流动,降低育种技术、服务与配套投入品的全球配置效率,使企业面临更高的政策不确定性,导致交易摩擦增加、供应周期延长与综合成本上升,削弱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效能。其二,加剧南北种业技术鸿沟。当先进育种技术被美欧种业强国垄断时,“全球南方”国家往往缺乏资源和能力保持自主发展的空间,容易形成黑箱依赖,即发展中国家只能被动购买高价种子产品,丧失种业自主权与话语权。掌握技术优势的美国可以通过其种业巨头公司和平台,控制“全球南方”国家的种业体系。美国将种业技术扩散政治化,导致“全球南方”在获取先进技术、人才和资金方面面临许多障碍,南北种业技术鸿沟持续扩大。例如,拉美地区是重要的全球粮仓,但其种子高度依赖美国,技术滞后。2017—2021年,拉美国家申请的粮农领域国际专利共2388件,除巴西外的其他国家仅有332件,相较而言,美国同期高达159810件,对比悬殊。⁶⁷其三,引发多边机制下的规则竞争。随着美国推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等机制下工作组的分化及其不断构建新的“小多边”机制,既有主流治理机制的功能或将被削弱。美国与其盟伴通过各类“小多边”机制形成身份认同、价值认同、利益认同,遏制中国、俄罗斯等非西方国家所遵循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治理架构,弱化了联合国粮农组织等主流治理平台的权威性。这不仅对传统上秉持价值中立、平等参与、共识驱动的既有机制带来挑战,也进一步加大了种业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权的竞争。
四、结语
种业是衡量一国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资源配置与规则塑造能力的核心变量。在将中国定位为战略竞争对手后,美国对华政策愈发表现出技术民族主义倾向,同时将种业列为对华战略竞争的重要内容。美国对华种业竞争战略采取了“内部自强”和“外部制衡”的双轨路径,呈现出跨部门统筹、工具组合运用与链条化推进等多层次、系统化的特征,涵盖国内政策支持、盟伴合作网络构建、对华技术封锁与出口管制等多个维度,其核心目标在于巩固自身产业优势,遏制中国种业快速崛起,并确保美国在全球种业及粮食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伴随种业综合能力的跃升,中国对外部种源的依赖逐步降低。然而,在高质量种质资源储备、核心育种平台、制度性话语权等方面,中国在一定时期内仍可能面临结构性短板与追赶成本。基于此,美国在对华种业竞争中,将更倾向于以种质资源获取限制、知识产权与许可规则强化、关键技术出口管制及标准同盟化等方式,强化中国种业升级的外部约束。未来,中美种业竞争将进一步转向“市场-技术-制度-规则”叠加的长期博弈。
对此,中国可从“内生能力建设”与“外部合作拓展”两方面协同应对。一方面,对内发力,加快落实种业振兴行动。聚焦目前短板弱项,进一步提高种业投资规模,加大种业创新攻关力度,加快选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完善科技人才结构,强化育种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种源与关键育种技术的自主可控水平,推动育种技术向“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4.0时代迈进,加快突破种业“卡脖子”瓶颈,有效应对外部技术封锁与供应链风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另一方面,拓展外部空间,深化种业国际合作。充分利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金砖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开展种业技术合作、推进种业贸易。加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等国际机构合作,支持我方倡导成立的国际种业科学家联盟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发起或参与国际标准、技术指南的制定,主动设置议题,加快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制定者的角色转变,通过开放型合作推动塑造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全球种业发展环境,为全球种业发展及全球粮食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来源丨本文转自东方学刊,原载于《当代美国评论》2026 年第1期,原标题为《美国对华种业竞争战略评析》,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员徐佳利。注释略,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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