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迈出关键一步。
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首批纳入实质性衍生品种(EDV)制度的作物目录,标志着我国EDV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首批试点涵盖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大白菜、辣椒、谷子、蚕豆和桃10种作物,后续将在评估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司长、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主任刘莉华表示,创新是种业振兴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育种创新最有力的制度保障。
首批10种作物率先实施EDV制度此次纳入实施范围的作物包括: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大白菜、辣椒、谷子、蚕豆、桃。
同时,农业农村部同步发布了EDV判定技术指南及遗传相似性阈值:90%阈值:水稻、小麦、棉花、谷子、花生、辣椒;85%阈值:油菜、大白菜、蚕豆、桃。未来EDV认定将拥有统一的技术依据。
过去,一些企业通过对已有品种进行少量改良,即可申请新品种并商业化,而无需获得原始品种权人的许可。EDV制度实施后,如果新品种被认定为实质性衍生品种,开发者必须获得原品种权人的授权,并协商利益分配后方可推广销售。这意味着,以往依赖"改良育种""模仿育种"的发展模式,将面临更高的授权成本和法律风险。
农业农村部表示,实施EDV制度的重要目的,是让原创育种者不仅能够获得原品种收益,还能够分享衍生品种商业化带来的收益,从制度层面提升原创创新回报。
中国工程院院士万建民表示,未来真正具备原创创新能力、拥有核心种质资源的育种机构,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制度优势。对于收益分配,目前法律尚未规定统一比例,将主要由双方协商确定。万建民透露,全国水稻育种联合攻关中已有实践探索:原品种权人原则上可分享实质性衍生品种商业化收益的15%以上。
EDV制度正式实施,不仅是一项知识产权制度升级,更意味着中国种业竞争逻辑正在发生变化。未来,企业之间竞争的重点,将逐步从"谁改得快",转向"谁原创得出;从依赖模仿育种,转向布局自主种质资源和原创育种能力。对于整个种业而言,原创创新的价值正在被重新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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