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来源清晰!亲缘关系鉴定纳入品种保护实质审查环节

   日期:2026-08-18     来源:农财网种业宝典    浏览:25565    评论:0    
核心提示:种业振兴,根基在创新,底线在真实。

种业振兴,根基在创新,底线在真实。当前,我国种业正处于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竞争转换的关键期,品种同质化、套牌侵权、亲本造假等积弊,不仅侵蚀原始创新动力,更动摇种业市场秩序的根基。

值得注意的是,亲缘关系鉴定纳入实审,不仅是对“血缘不清”乱象的技术纠偏,更是倒逼育种源头规范化的制度重构。唯有让系谱有据可查、让创新有迹可循,种业才能真正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审查升级

新品种保护实审新增亲缘关系鉴定要求


长期以来,部分单位在品种权申请、品种审定登记申报过程中,存在亲本信息填报不实、育种来源档案缺失、亲本血缘背景不清等情况。

⚠️ 实审新动态:近期新品种保护申请人陆续收到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实审审查意见通知书—"利用SSR分子技术对申请品种XX与其亲本组合XX/XX进行亲缘关系鉴定,结果显示X个比较位点中,排除亲缘关系位点X个,涉嫌提供不真实的品种来源。请就此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执行

全链条品种管控,血缘不符申报受阻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将分子标记亲缘鉴定纳入实质审查环节,核验申请品种与申报亲本之间的遗传匹配关系,核查申报材料与育种事实是否匹配,一旦检测结果排除亲缘关系,申请者无法合理解释,品种权申请将面临撤回或驳回风险。

此举是落实《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强品种参试条件审核把关,严查品种选育报告和DNA指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对来源不清、育种过程不详的品种一律不安排试验,实现育种过程可追溯的重要落地举措。


真实性鉴定

亲缘关系鉴定是怎么"验明正身"的?


亲缘关系鉴定进入实审环节后,很多育种者关心:这项技术到底依据什么?怎么判断"是不是亲本"?2025年发布的种子检验规程《品种真实性鉴定》(GB/T 3543.11—2025),将品种真实性鉴定划分为两大类、六项内容:


第一类:品种本身的身份识别(3项)

① 品种身份验证——核查样品种子与其标签标注的品种名称是否一致;

② 品种身份鉴定——确认某未知名称种子的品种身份;

③ 品种性状特性鉴定——鉴定种子是否具有特定性状,如转基因、基因编辑、特定功能基因种子的识别。


第二类:品种间遗传关系鉴定(3项)

① 品种间相似度鉴定——比较品种间遗传相似程度,如是否构成实质性派生品种(EDV)的鉴定;

② 品种同质化鉴定——判断品种与已知品种的区别,用于特异性区分或创新性评价;

③ 品种亲缘关系鉴定——认定品种与其亲本种子的关系,如下一代与其亲本的亲缘关系认定,正是实审环节新引入的核查项。


启示几何?

源头留证,申报无忧


亲缘关系鉴定的核心逻辑,是用分子标记技术把育种过程"还原"成可核查的证据链。对育种者而言,有四点启示:

一是育种档案要留痕。亲本来源、系谱记录、田间选择过程等原始材料,是最直接的"身份证明"。

二是申报前可自查。在提交品种保护、审定、登记前,通过亲缘关系检测先行核验申请品种与亲本的匹配关系,发现问题及时补充说明,避免在实审阶段被动。

三是对于亲本信息缺失的材料,通过DNA数据库比对、亲缘关系鉴定等为育种档案补充分子层面的证据支撑,有效规避实质审查阶段因亲本位点不匹配而收到补正通知书、申请被驳回的问题。

四是理解技术边界。分子检测反映的是遗传层面的匹配关系,田间性状、育种记录等仍是综合判断的重要依据,二者互为补充。

分子检测正在从"事后维权工具"转变为"事前合规工具"。亲缘关系鉴定纳入实质审查,意味着品种来源的核查关口前移,育种创新必须在"血缘清晰"的基础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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